明清朝時期,浦貝彝族鄉(xiāng)境域屬十會、南鄉(xiāng)及保西鄉(xiāng)。
清宣統(tǒng)三年(1911年)后,屬南區(qū)、東區(qū)。
民國十年(1921年),稱南區(qū)。
民國二十年(1931年)稱二區(qū)。
民國二十八年(1939年),改稱匯川區(qū)。
1949年10月,屬匯川區(qū)。
1950年10月,稱二區(qū)。
1959年11月,稱浦貝公社。
1963年2月,浦貝公社與易都公社合并稱二區(qū)。
1969年12月,稱紅旗公社。
1979年12月,稱浦貝公社。
1984年1月,稱浦貝區(qū)。
1987年12月,撤區(qū)建浦貝葬族鄉(xiāng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