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、清時期,竹林稱四角地,即芒壩、芒播、芒蚌、香官寨各為一角,每角設一嘰,屬思茅廳,歸六順土司(勐帕土司)管轄。
民國元年(1912年),屬普思沿邊行政總局第八區(qū)。
民國十七年(1928年),成立蘆山縣,設竹林鄉(xiāng)。
1950年,為六順縣第二區(qū)。
1953年7月,六順縣合并思茅縣,為思茅縣竹林區(qū)。
1957年,撤區(qū)設鄉(xiāng),稱竹林鄉(xiāng)。
1958年,思茅縣合并普洱縣,竹林鄉(xiāng)、翠云鄉(xiāng)合并稱普洱縣上游公社。
1961年,稱普洱縣竹林鄉(xiāng)。
1969年,改為普洱縣竹林公社。
1981年,恢復思茅縣建制,稱思茅縣竹林公社。
1984年,稱思茅縣竹林區(qū)。
1988年,撤區(qū)設鄉(xiāng)稱思茅縣竹林鄉(xiāng)。
1993年10月,成立竹林彝族傣族鄉(xiāng)。
1998年,撤鄉(xiāng)設鎮(zhèn),稱思茅港鎮(zhèn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