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太宗天會七年(1129),濟陽置縣后,回河境域一直隸屬于濟陽縣,隨濟陽縣的建置沿革而變化。
元代屬于中書省濟南路;明、清兩代屬于山東省濟南府。
1913年廢府置道,回河屬山東省岱北道濟陽縣,次年改岱北道為濟南道,遂改屬濟南道濟陽縣。
1898年前濟陽縣分東、西、南、北四個鄉(xiāng),回河歸屬西鄉(xiāng),戊戌變法后濟陽縣劃分為8個區(qū),回河區(qū)域屬嵩庵區(qū),1927年廢道置省后,回河改屬山東省濟陽縣。
1931年1月嵩庵區(qū)改為第二區(qū),回河屬第二區(qū),1944年1月濟陽縣民主抗日政府成立,全縣劃為八個區(qū),回河屬南二區(qū),1946年1月渤海行署調整行政區(qū)劃,南二區(qū)遂改為回河區(qū)。
1958年9月撤回河區(qū)建回河人民公社,1958年12月隨濟陽縣劃歸臨邑縣,1961年10月恢復濟陽縣建置后仍為回河人民公社,文革期間回河公社革命委員會取代回河人民公社,1981年撤回河革委會建立回河公社管理委員會,1984年3月撤人民公社建回河鄉(xiāng)人民政府,1995年3月撤回河鄉(xiāng)政府建回河鎮(zhèn)政府,2001年3月回河鎮(zhèn)并入濟陽鎮(zhèn),2007年10月從濟陽鎮(zhèn)劃出復建回河鎮(zhèn),區(qū)域包括原店子鄉(xiāng)。
2017年4月27日,根據(jù)《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調整濟陽縣部分行政區(qū)劃的批復》(魯政函民字〔2017〕4號),撤銷回河鎮(zhèn)設立回河街道辦事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