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周初為陳國、項國。 春秋時期滅于楚國。 戰(zhàn)國時期為楚地。 秦置陳郡,治陳縣(今淮陽)。 秦二世元年(前209),陳勝定都于此,國號“張楚”。 西漢改陳郡為淮陽國。 東漢復為陳國。 三國時屬豫州。 西晉并置南頓郡于今項城西。 南朝宋郡治項縣(今沈丘槐店)。 北齊置信州,治所自項縣移于陳。 北周改陳州。 隋置淮陽郡。 唐及五代置陳州,屬河南道。 宋宣和元年(1119),置淮寧府,屬京西北路。 元仍置陳州,屬汴梁路。 明置陳州衛(wèi)指揮,屬河南布政使司。 清雍正二年(1724),改為直隸州;十二年(1734),升陳州府,府治淮寧縣。 1913年,廢府,縣屬豫東道。 1914年,改屬開封道。 1927年,屬豫東行政區(qū)。 1946年,設淮陽專區(qū)。 1948年,設周口市(縣級),屬淮陽專區(qū)。 1952年,降周口市(縣級)為鎮(zhèn)。 1953年,復置周口市,屬許昌專區(qū)。 1958年,又撤并入商水縣。 1965年,析許昌、商丘2專區(qū)部分縣始設周口專區(qū)。 1969年,改為周口地區(qū)。 1980年,設立縣級周口市。 2000年,撤銷周口地區(qū)和縣級周口市,設立地級周口市。 |
春秋時期為蔡、沈、柏、房、道、江、摯諸國地。 戰(zhàn)國時期跨楚、韓、魏3國境。 秦屬陳郡、南陽郡。 漢高帝四年(前203),分屬汝南郡(治平輿)、南陽郡(治南陽)。 三國時屬魏國汝南郡和南陽郡。 南朝宋僑立司州于汝南懸瓠城(今汝南縣城關鎮(zhèn))。 后周改豫州。 隋初廢郡,屬蔡州。 大業(yè)三年(607),復置汝南郡,治懸瓠(今汝南縣城),新置淮安郡,治比陽(今泌陽縣城)。 唐武德四年(621),改汝南郡為豫州,改淮安郡為顯州。 貞觀九年(635),改顯州為唐州(治今泌陽),隸山南東道。 寶應元年(762),為避諱改豫州為蔡州,隸河南道。 宋代沿唐制,兼置息州。 元至元三十年(1293),升蔡州為汝寧府,治汝陽(今汝南),改南陽郡為南陽府。 明清因之。 1913年,屬豫南道。 1914年,改屬汝陽道。 1927年,屬河南省。 1932年,屬第八行政督察區(qū)。 1949年,屬信陽專區(qū),泌陽縣屬南陽專區(qū),同時設駐馬店市(縣級)。 1952-1958年,多次改置駐馬店鎮(zhèn)(屬確山縣)、駐馬店市(縣級,屬信陽專區(qū))。 1965年,析信陽專區(qū)7縣、1鎮(zhèn)和南陽專區(qū)1縣置駐馬店專區(qū)。 1969年,改稱駐馬店地區(qū)。 1980年,駐馬店鎮(zhèn)改稱駐馬店市(縣級)。 2000年,撤銷駐馬店地區(qū),設立駐馬店市(地級),原駐馬店市(縣級)改置驛城區(qū)。 |
秦置軹縣(治今軹城),因戰(zhàn)國時為魏軹邑而得名,屬三川郡。 西漢時于今市境東北置沁水縣(治今王寨),東南置波縣(治今裴城),均屬河內(nèi)郡。 東漢因之。 西晉省波縣入野王。 北魏于今縣境西部置萇平縣(治今王屋),屬邵郡。 北齊并沁水縣入軹縣。 北周改萇平縣名王屋縣,后又置懷州。 武成元年(559)州廢,置王屋郡。 隋開皇初郡廢。 十六年(596)析軹縣北部置濟源縣,屬河內(nèi)郡。 大業(yè)初省軹縣。 唐武德元年(618)復置軹縣,屬懷州。 王屋縣更名邵伯縣,屬邵州。 二年(619)置西濟州,又析置湨陽(治今苗店)、燕川(治今大社)、邵原3縣。 后又置長泉縣(治今長泉)大基縣(治今蓼塢)。 四年(621)廢西濟州,省湨陽、燕川2縣入濟源縣。 邵原縣并入邵伯縣。 長泉縣并入大基縣。 八年(625)省大基縣。 貞觀元年(627)省軹縣入濟源縣。 顯慶二年(657)濟源縣改隸洛州,邵伯縣復名王屋縣,改隸河南府。 會昌三年(843)濟源縣改屬孟州。 元太宗六年(1234)改濟源縣為原州,七年廢州復為縣,仍屬孟州。 至元三年(1266)省王屋縣入濟源縣。 明、清屬懷慶府。 1913年屬豫北道。 1914年屬河南道。 1927年直屬河南省。 1933年屬第四行政督察區(qū)。 1943年析濟源縣西部置王屋縣,2縣同屬太岳區(qū)第四專區(qū)。 1947年撤銷王屋縣。 1949年改屬平原省新鄉(xiāng)專區(qū)。 1952年平原省撤銷,改屬河南省新鄉(xiāng)專區(qū)。 1969年屬新鄉(xiāng)地區(qū)。 1975年設立濟源工區(qū),由省直轄,同時析濟源縣承留、思禮兩公社部分大隊設虎嶺區(qū),同屬濟源工區(qū)。 1977年撤銷濟源工區(qū)辦事處,虎嶺區(qū)并入濟源縣,復屬新鄉(xiāng)地區(qū)。 1986年濟源縣改屬焦作市。 1988年縣改市,由焦作市代管。 1997年由省直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