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4年12月,撤銷街委會,新建制鋼街道辦事處。
1956年8月16日,望花區(qū)制鋼街道改名和平街道。
1960年6月1日,撤銷街道,成立和平公社。
1962年8月,調整大公社,恢復行使街道政府職能,公社名稱未變。
1965年,望花區(qū)將新民街地區(qū)的9個委員會劃出。
1968年6月,和平公社更名興工公社,并成立興工公社革委會。
1970年,興工公社將12個居委會合并,組成鳳城、遼中、建昌、開源四個街道二級革委會。
1975年8月,新興公社并入興工公社。
1978年9月,興工公社革委會改為和平街道,撤銷原8個二級革委會,劃分為和平與新民兩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