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、商,屬青州、營州。
周,屬幽州。
戰(zhàn)國后期,屬燕國遼東郡襄平縣。
秦始皇二十一年(前221年),秦統(tǒng)一中國,屬遼東郡襄平縣。
兩漢,屬遼東郡襄平縣。
漢元帝建昭二年(前37年),高句麗統(tǒng)治清河城地域直至唐代。
唐總章元年(668年),唐滅高句麗,屬安東都護(hù)府管轄。
遼,先屬東平郡,繼屬東京道遼陽府,后改隸東京道綠洲鴨綠軍下正州管轄。
金,屬東京路遼陽府。
元,屬遼陽行省遼陽路。
明,屬遼東都指揮使司東寧衛(wèi)。
清初,分屬興京撫民廳。
光緒三十二年(1906年),清廷設(shè)立本溪縣,清河城正式劃歸現(xiàn)在的本溪縣。
1947年1月,劃歸撫順縣。
1948年11月11日,重新劃歸本溪滿族自治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