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漢建安四年(199)設立巴丘鎮(zhèn),三國吳寶鼎二年(267)縣境重置巴丘縣,縣名巴丘縣,后避諱孔丘名,改名巴邱。
明嘉靖五年(1526)又設峽江縣,縣治巴邱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仍為縣治,設巴邱鎮(zhèn)。
1968年并入巴邱公社;1970年從巴邱公社分出,改名城鎮(zhèn)公社;1972年又并入巴邱公社,至1975年從巴邱公社分出,恢復巴邱鎮(zhèn);經國務院批準,1997年7月1日峽江縣人民政府駐地由巴邱鎮(zhèn)搬遷至水邊鎮(zhèn)。
2001年12月巴邱鎮(zhèn)與巴邱鄉(xiāng)合并組成巴邱鎮(zhèn),地名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