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,屬長寧鄉(xiāng)十都。
1936年,為南峰鄉(xiāng),屬三區(qū)。
1942年,屬鳴鳳區(qū)。
1944年,南峰、鼎新2鄉(xiāng)合并為南溪鄉(xiāng)。
1949年5月,屬四區(qū)。
1951年,分為南峰、鳥沙、白水三鄉(xiāng),屬六區(qū)。
1956年,又合并為南峰鄉(xiāng),屬土塘區(qū)。
1958年,南峰、薌溪、萬戶、西岸、黃坡5鄉(xiāng)合并為南峰鄉(xiāng)。
1959年3月,廢鄉(xiāng),為南峰人民公社。
1962年,南峰人民公社分為南峰、萬戶、薌溪3個人民公社。
1968年擴社并隊,南峰、薌溪并為南峰人民公社。
1973年,南峰與薌溪分為兩個公社。
1984年,恢復(fù)鄉(xiāng)建制,為南峰鄉(xiāng)。
1993年撤鄉(xiāng)建鎮(zhèn),為南峰鎮(zhèn),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