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末,全境為省屬地,建安達廳后屬南鄉(xiāng)。
中華民國時期,隸屬安達縣第三區(qū)。
偽滿期間,隸屬正德村。
1945年,隸屬第四區(qū)管轄。
1955年3月,隸屬老虎崗區(qū)。
1956年4月,撤區(qū)劃鄉(xiāng)。
分設復興、新立、新生3個鄉(xiāng)。
1958年7月,撤銷新生鄉(xiāng),并入復興鄉(xiāng)和新立鄉(xiāng)。
同年9月,將復興、新立兩個鄉(xiāng)合并成立燎原人民公社。
1960年11月,改為太平莊人民公社。
1984年4月,改為太平莊鄉(xiāng)。
1985年3月,改為太平莊鎮(zhèn)。
名稱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