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稱虎場,為與織金縣縣境內外的多個虎(貓)貓區(qū)別,又名大虎(貓)場。
明代時期,屬隴胯則溪。
清代時期,屬興文里三甲。
民國初期,屬東區(qū)。
民國二十一年(1932年),置興文鎮(zhèn),屬二區(qū)。
民國二十四年(1935年),屬興屹聯(lián)保。
民國三十三年(1944年),置興文鎮(zhèn)。
1950年1月,屬二區(qū)。
1952年2月,屬四區(qū)。
1955年5月,改名貓場區(qū)。
1958年9月,改聯(lián)社。
1959年1月,改公社。
1961年8月,恢復貓場區(qū)。
1992年1月,貓場區(qū)改貓場鎮(zhèn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