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、明、清屬提溪長官司轄。
民國二十四年(1935年),屬漏溪聯(lián)保。
1950年3月,江口縣人民政府成立,屬怒溪鄉(xiāng),隸屬五區(qū)。
1958年10月,全縣公社化后,屬東方紅人民公社,建怒溪大隊。
1984年4月,怒溪大隊更名為怒溪村,屬怒溪鄉(xiāng)。
1987年,屬怒溪土家族鄉(xiāng)。
1991年8月“建并撤”,怒溪鄉(xiāng)、地樓鄉(xiāng)合并,屬怒溪土家族苗族鄉(xiāng)。
2005年2月,全縣推進“撤小村并大村”工作,保留怒溪村,怒溪村轄街上(上、中、下)、河背、河對門、明星、陳家灣、新寨壩、明寨、院子、王家、駱家坡、韋家、鄭家屯(上、中、下)村民組。
2013年12月,大村分小村后更名為怒溪社區(qū),屬怒溪鎮(zhèn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