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1年3月,稱埔仔聯(lián)村;1951年12月,屬惠陽縣第十七區(qū)(區(qū)府設(shè)在吉。,稱埔仔小鄉(xiāng);1952年12月,改稱埔仔鄉(xiāng);1957年5月,并入東風(fēng)社;1957年12月,屬惠陽縣,并入吉隆鄉(xiāng);1958年10月,屬吉隆公社東風(fēng)營;1961年6月,改稱埔仔大隊;1963年12月,屬吉隆公社,稱埔仔大隊;1984年,改稱埔仔鄉(xiāng);1987年3月,依據(jù)惠東府函﹝1987﹞10號文的批復(fù),改稱埔仔村委;1989年12月,改稱埔仔管理區(qū);1999年,改稱埔仔村民委員會,地名沿用至今。